夫妻债务是怎样划分的?
最近在处理一些财务问题,涉及到夫妻债务方面。自己对这方面不太懂,想知道在法律上夫妻债务到底是怎么划分的。比如哪些算共同债务,哪些又属于个人债务,希望能有详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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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主要划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维持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一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欠下的债。像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借钱后另一方后来表示认可的,都属于共同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中以个人名义借的钱,但这笔钱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比如买生活用品、交水电费等,也属于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就是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得由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还。例如,夫妻双方明确约定某笔债务由个人承担(但不能是为了逃避债务而故意这么约定);一方没经过对方同意,私自借钱给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戚朋友;一方自己筹资做生意,赚的钱也没用到夫妻共同生活里;还有其他应该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审判实践中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双方从事非法经营造成亏损,或者虽由一方进行非法经营,但另一方明知而不反对的债务,一律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加以认定;但对一方从事非法经营,配偶的另一方并不知情或事先已明确表示反对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需要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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