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诈骗是如何判刑的?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累犯诈骗的判刑问题。我身边有个事,有人之前犯过罪,现在又被发现参与诈骗。我就想知道这种累犯诈骗的情况,法院一般是怎么判的,会考虑哪些因素,在法律上具体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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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解释一下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就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简单说,就是之前犯过罪,刑罚结束后没多久又犯了要判有期徒刑以上的罪,这就是累犯,会加重处罚。 再来说说诈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累犯诈骗,在上述诈骗罪量刑基础上从重处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比如,若诈骗金额属于数额较大,本来正常可能判一年有期徒刑,但如果是累犯,可能就会在一年基础上加重处罚,比如判一年半。总之,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虑诈骗金额、犯罪情节以及是否累犯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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