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吵架离婚清算资产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经常吵架,现在打算离婚了。我们有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不知道在法律上这些资产会怎么判,想了解下相关的规定和判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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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吵架离婚进行资产清算时,判定的原则和方式会依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比如夫妻双方一起工作赚的工资、一起做生意获得的收益,或者共同购买的房子、车子等。而个人财产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在婚姻期间通过遗嘱、赠与等方式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则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协商原则,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商量如何分割财产。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来处理就可以。如果协商不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子女的抚养情况、女方的生活状况、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过错情况等,来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另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总之,吵架离婚清算资产的判定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以公平、合理为准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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