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抚养权是如何确定的?


在夫妻离婚时,抚养权的确定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它关乎孩子的成长环境和未来发展。下面将详细介绍我国法律在这方面的相关规定。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度较高,母亲的照顾通常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其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所说的“具体情况”,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意愿,包括是否有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成长、是否有教育孩子的能力等;孩子的生活环境,例如孩子一直生活的地方、上学的地点等,保持生活环境的相对稳定对孩子的成长很重要。如果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最后,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想法,将其意愿作为抚养权判决的重要参考因素。 此外,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只要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法院会尊重双方的约定。在实际争取抚养权的过程中,建议父母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如果协商不成,要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同时,无论抚养权归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这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剥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