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留下的房子,子女应该怎样继承呢?


子女继承父母留下的房子,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及相应的流程和要求: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如果父母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就按照协议的内容来执行。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为扶养人,另一方为遗赠人,扶养人承担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例如,老人与某个特定的人约定,由这个人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直至去世,去世后房子就归这个人,这种情况下就遵循此协议进行房产分配。 **有遗嘱的情况**:若父母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就按照遗嘱指定的方式进行继承。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比如,父母明确在遗嘱中表示房子由某个子女继承,那么该子女就可以依据遗嘱获得房产。需要注意的是,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要求,要确保遗嘱符合法律规定才有效。 **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法定继承)**:当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时,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在法定继承中,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父母的配偶、父母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共同继承房产。例如,父母去世后,若没有遗嘱,其房产将由在世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 **办理房产继承的一般手续**: 1. 市值评估:找到专业的评估公司对房子进行市值评估,确定房屋的价值。 2. 继承公证:子女和其他相关亲属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继承公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死者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然后获得继承公证书。 3. 房屋测绘:向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以明确房屋的具体面积等信息。 4. 继承登记:拿着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以及房屋测绘等相关证明文件,前往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完成房产的继承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