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对犯罪年龄是如何界定的?
我想了解下我国刑法里关于犯罪年龄的界定情况。我在生活中听说不同年龄段犯罪,法律处理好像不一样。比如未成年人犯罪和成年人犯罪肯定有区别,那具体是怎么划分这些年龄段的,每个年龄段在犯罪时又会有怎样不同的法律规定呢,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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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对犯罪年龄的界定是有着明确且细致规定的,它充分考虑了不同年龄段人群的认知能力和心理发展特点,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不满十二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后果和社会意义往往缺乏足够的认识和判断能力。 接着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个阶段的青少年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辨别是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还不完全成熟,所以只对一些严重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然后是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此时的人在生理和心理上相对成熟,对自己的行为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和控制能力,能够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此外,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还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这些规定体现了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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