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成立的过程是怎样的?

我最近和别人谈了个合作,打算签合同。但不太清楚从开始协商到合同正式成立,中间具体都有哪些步骤。想了解一下合同成立的过程是怎样的,每一步都有什么要点和注意事项,这样我在签合同的时候心里也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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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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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的过程,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过程,主要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重要阶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这两个阶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是要约阶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叫做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叫做受要约人。要约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也就是说要约里面要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像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让人一看就知道要干什么、怎么干、花多少钱等;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举个例子,甲对乙说:“我有一台电脑,以5000元卖给你。”这就是一个要约,内容具体明确,而且甲表明了愿意受这个意思表示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然后是承诺阶段。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比如,乙收到甲卖电脑的要约后,说“我愿意花4500元买这台电脑”,这就不是承诺,而是一个新要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当承诺生效时,合同就成立了。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比如,甲在要约中说“你直接把钱打到我账户就算同意买了”,乙按照要求打了钱,这时承诺就生效,合同也就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此外,在实际生活中,有些合同可能需要特定的形式才能成立,比如书面形式、登记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总之,合同成立的过程主要围绕要约和承诺展开,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要求,了解这些内容有助于我们在签订合同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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