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一年法院会怎么判离婚?
我和另一半分居一年了,现在打算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想知道法院在判定的时候会考虑哪些因素,财产、孩子抚养权这些一般会怎么处理,自己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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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知道,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一般来说,仅分居一年,并不必然导致法院判决离婚。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调解无效时,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这里面提到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法定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但您目前只分居一年,不在此列。 不过,如果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关于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会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都属于共同财产。 孩子抚养权方面,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进行判决。如果孩子还小,一直跟随一方生活,且该方有能力抚养,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法院通常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相关概念: 法定感情破裂情形:就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可以被认定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一些具体情况,满足这些情况之一,法院在调解无效时,就应当判决离婚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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