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退款后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我最近了解到一个诈骗案子,犯罪人把骗到的钱退回来了,我就挺好奇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我想知道在不同诈骗金额、不同情节下,退款后到底会怎么量刑,有没有具体的标准呀,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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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即便诈骗者退还了款项,诈骗罪依然成立。因为诈骗罪的既遂标准是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了财产,行为人获得该财产,犯罪就已完成。 关于具体判决,要先看诈骗金额及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指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如果被告人退还了诈骗所得款项,这属于从轻处罚情节。在实际量刑时,先根据诈骗金额和情节确定基准刑,然后根据退赃状况在基准刑上减少30%以下的刑期 。例如,诈骗金额属于数额较大,但主动退款,原本可能判三年有期徒刑,结合退赃情况,可能会在三年基础上适当减少刑期,最终量刑会综合各方面因素确定。总之,诈骗退款可从轻处罚,但具体判决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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