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强拆的行政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
家里的房屋遭遇了强拆,心里很是气愤和无助。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自己到底能在多长时间内去提起行政诉讼,希望了解具体的时间规定,以及相关的一些注意事项。
展开


房屋被强拆的行政诉讼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首先,关于六个月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房屋被强拆这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要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例如,你亲眼看到房屋被强拆,或者收到相关通知知道房屋被强拆了,从这个时候开始计算六个月的时间。 其次,最长不超过二十年的规定是针对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比如,房屋被强拆这个行政行为发生后,一直没有被发现,或者当事人因为某些原因不知道自己的房屋被强拆了,但是从强拆行为实际发生之日起超过了二十年,再去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就不会受理了。 另外,如果被拆迁人先申请了行政复议,但不服复议决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