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男方出钱多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老公买房时,首付男方出的钱比我多很多。现在我们打算离婚,对于这套房子的分割不太清楚。想了解在法律上,这种首付男方出钱多的情况下,离婚时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决房子的归属和分割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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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到首付男方出钱多的房产分割问题,需要根据多种情况来判定。 首先,如果该房产是男方在婚前支付首付,且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房子大概率会判给男方,但男方需要对女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其次,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即使首付男方出钱多,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分割房产,首付出资多少只是其中一个考量因素,并非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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