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财产分割法院会怎么判?
我打算和配偶诉讼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心里没底。我们有房产、存款,还有一些投资。我不知道法院在处理这些财产时会依据什么标准来判,是平均分配,还是会有其他的考量因素呢?希望了解一下法院在诉讼离婚财产分割方面的判决规则。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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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对财产分割的判决是有明确规则和法律依据的。
首先,法院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比如婚后购买的房产、车辆,双方的工资收入、投资收益等。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或者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院只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法院通常会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男女平等原则,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享有平等的权利,一般不会因为性别而有所偏袒。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如果夫妻双方育有子女,并且子女的抚养权归一方,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照顾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同时,考虑到女方在婚姻家庭中可能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也会给予一定的照顾。三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需求,尽量使分割后的财产能够更好地发挥其效用,不影响双方的生产和生活。例如,对于生产设备等财产,会优先考虑分配给更有能力经营和使用的一方。
此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也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具体情况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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