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该如何处理?


离婚财产纠纷的处理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协商处理。夫妻双方可以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商量,就财产如何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协商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双方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是一种比较高效且成本低的方式,能减少很多矛盾。比如夫妻双方商量好房子归一方,存款给另一方等,这都是可以的。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如果协商不成,那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时,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少分甚至不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另外,在处理离婚财产纠纷时,要先明确财产的范围,区分好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像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则属于个人财产。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这些财产在离婚时一般需要进行分割。 个人财产: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婚后基于特定原因明确只属于一方的财产,离婚时一般不参与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