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有重疾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现在打算离婚,可我患有重疾,心里很担心在财产分割这些方面会受到不利影响。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有重疾的情况下离婚,法院到底会怎么判决呢,是在财产分配上会照顾我,还是怎样,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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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患有重疾,法院的判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关于是否准予离婚,法院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比如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时会准予离婚。也就是说,一方有重疾并非不准离婚的法定事由,关键还是看夫妻感情状况。 其次,在财产分割方面,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有争议诉至法院,法院会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由双方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也会兼顾患病方权益。例如会考虑患病方后续治疗、生活的需要等因素,适当对其进行照顾,给予一定比例的财产。 然后,如果因为一方患重疾,导致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这也是法律出于公平和保障弱者权益的考虑。 最后,若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不会因为一方有重疾就直接剥夺其抚养权,而是综合判断。 相关概念: 夫妻感情破裂:指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无法修复,不再有共同生活的意愿和基础。 离婚经济帮助:是指在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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