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庆隐瞒病离婚会怎么判?


如果在婚前一方刻意隐瞒自己患有的重大疾病,另一方因此提出离婚诉讼,法院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首先,会评估隐瞒行为的恶劣程度以及对婚姻关系的实质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也就是说,如果符合这个条件,被隐瞒方有权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撤销婚姻。一旦婚姻被撤销,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双方就如同从未结过婚一样。 要是错过了请求撤销婚姻的时间,那么就按照正常的离婚诉讼来处理。法院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隐瞒的病情严重影响到婚姻生活质量,比如患有严重传染病、难以治愈的精神疾病等,或者严重阻碍生育功能,再加上隐瞒方明显存在过错,法院很可能会准许离婚申请。 在财产分配方面,如果是婚姻被撤销,自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至撤销婚姻的判决作出之日这期间,双方是同居关系。有共同财产未分割的,先尊重双方意思自治,协议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即被隐瞒病情一方)的原则判决,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如果是按正常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隐瞒疾病的一方属于有过错,无过错方可以主张适当多分财产。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若隐瞒的疾病可能对孩子健康成长有不利影响,那么在抚养权归属上可能会倾向于无疾病隐瞒的一方。 相关概念: 可撤销婚姻:就是说婚姻在成立的时候是有效的,但因为某些法定原因,一方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一旦撤销,婚姻自始无效。 夫妻感情破裂:这是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重要依据,会综合考虑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发展、离婚原因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