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发现另一半有婚外情,现在想离婚。但我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因为婚外情导致的离婚会怎么判,是会倾 向无过错方吗?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方面又会有怎样的判决结果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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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对于因婚外情导致的离婚案件,法院的判决主要会涉及婚姻关系是否解除、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等方面。
首先是婚姻关系是否解除。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属于法定的感情破裂情形之一。这里的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若一方有婚外情达到与他人同居的程度,调解无效,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但如果只是偶尔的婚外情行为,可能还不足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可能不会直接判决离婚。
其次是财产分割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在因婚外情离婚的案件中,无过错方有权要求适当多分财产。不过这里的‘适当多分’并没有明确的比例规定,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裁量,例如婚外情的情节严重程度、对无过错方造成的伤害等因素。
最后是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 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一方的婚外情行为对子女成长产生不利影响,如道德示范不良、陪伴时间减少等,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予以考虑,更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无过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