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非要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老公非要和我离婚,可我不想离。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和一个孩子,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是会直接判离,还是会考虑很多因素,比如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问题,我现在心里特别没底,想了解下法律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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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老公非要离婚而提起诉讼时,法院的判决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决定是否准予离婚。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意味着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调解是必经程序。如果经过调解,双方能够和好,那么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其次,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一些法定情形。例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老公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这些情形,且调解无效,法院大概率会判决离婚。 对于财产分割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孩子抚养权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从孩子的利益出发,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来确定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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