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提起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是女方,现在想提起离婚诉讼。但我不知道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依据什么来判决,是直接就会判离,还是有其他的考量因素呢?我很担心自己的诉求得不到支持,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判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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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判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当女方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首先呢,我们要明白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这是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到了无法挽回、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地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里的重婚就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里的分居要强调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开居住,而不是因为工作等其他原因。(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女方提起离婚诉讼后,法院首先会进行调解。调解有两个目的,一是看夫妻双方有没有和好的可能,如果能和好,那就不用离婚了;二是如果确实无法和好,也可以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进行协商,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就会根据庭审所查明的事实,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法院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不符合,一般第一次起诉可能不会判离。不过,如果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就应当准予离婚了。所以,女方提起离婚后,法院的判决是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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