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币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使用假币罪既遂的量刑情况。我最近听说有人因为使用假币被法院判了刑,我对这方面不太懂,就想知道法院在对使用假币罪既遂进行量刑的时候,是依据什么来判的,不同情况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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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币罪,简单来说,就是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明知道是伪造的货币,还去持有或者使用,并且数额达到一定程度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对于使用假币罪既遂的量刑分为三个档次: 首先,如果数额较大,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会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这里“数额较大”,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其次,要是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对于“数额巨大”的标准,有的观点认为“总面值3000元以上或者币量300张以上”可以视为“数额巨大” 。 最后,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像“总面值10万元以上或者币量10000张以上”可视为“数额特别巨大”。 另外,如果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 相关概念: 使用假币罪: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数额较大: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 数额巨大:如总面值3000元以上或者币量300张以上 。 数额特别巨大:如总面值10万元以上或者币量10000张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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