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军人怎样离婚?


双军人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时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它既涉及到《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的一般性规定,又受到军队相关政策和纪律的约束。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双军人离婚的相关要点。 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来看,双军人离婚首先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是我国民事法律的基本准则,其中婚姻家庭编对离婚的条件、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军人是自愿离婚,那么他们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要进行申请。双军人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中要明确表达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然后,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当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离婚协议书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等。经过审查,如果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若双军人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就进入到诉讼离婚程序。《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双军人诉讼离婚中,还涉及军队内部的程序。一般情况下,需要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比如,现役军人提出离婚,须经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并出具证明。这是军队对军人婚姻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维护军人婚姻的稳定,同时也体现了军队的纪律性和严肃性。 此外,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法院会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在财产分割方面,也要遵循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双军人离婚虽然有其特殊性,但依然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军队的相关规定。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要以合法、公正、合理的方式处理好离婚过程中的各项问题,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