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钱不还时担保人该如何处理?

之前给朋友的借款做了担保,现在朋友到期了却不还钱。我也挺着急的,不知道自己要承担什么责任,该采取什么办法解决。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担保人具体该怎么处理,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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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担保人需要根据不同的保证类型来采取不同的措施。首先,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不过存在一些例外情况,比如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而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当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当担保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根据《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担保人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另外,如果担保人不愿意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解除担保协议。要是已经实际承担了担保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后,就可以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要求其偿还担保人偿还的数额。 相关概念: 一般保证:是一种保证方式,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在一定条件下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 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务到期未履行时,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追偿权: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讨所承担的债务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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