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如何申请外国专利?


单位申请外国专利,有不同的途径和要求。首先要明白,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这是为了防止涉及国家机密等重要信息的泄露,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 申请外国专利一般有两种常见方式:一是首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国家专利申请,然后在12个月的优先权期限内再提出国际申请;二是直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国际申请,并在国际申请中指定中国 。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专利法第二十条规定,受理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并指定中国的专利国际申请(以下简称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条件和程序适用本章的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专利法及本细则其他各章的有关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哪种申请方式,都应当委托国务院授权中国专利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中国专利局不接受申请人直接提交国际申请。因为专利申请涉及很多专业知识和复杂程序,专业代理机构能更好地保障申请流程的顺利进行。 专利申请要经过一定流程。如果是发明专利申请,要经过撰写申请文件、递交、受理并缴纳申请费、初审公布进入实际审查、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及申请人答复、授权、缴纳登年印费、颁发授权书这些环节。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为撰写申请文件、递交、受理并缴纳申请费、初审公告、授权、缴纳登年印费、颁发授权书 。 相关概念: 保密审查:是指对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的审查,目的是防止涉及国家机密等重要信息的不当外流。 优先权期限:在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国家专利申请后,在12个月内再提出国际申请,可享有优先权,这12个月就是优先权期限。 国际申请: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专利申请。 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是经过国务院授权中国专利局指定的,具备专业资质和能力,可办理单位或个人申请外国专利事务的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