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该怎样支付劳动者工资?


在我国,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工资,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它涵盖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首先,关于工资支付的形式。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能用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这就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用货物、代金券等来充当工资发给劳动者,必须实实在在地支付人民币。 其次,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时间也有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表明,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果遇到节假日或休息日,应该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比如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每月15号发工资,要是15号刚好是周末,那就要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发放工资。 再者,对于加班工资的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例如,劳动者在国庆节加班,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另外,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的几种情况,如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除了这些法定情况,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扣减劳动者的工资。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加班费等应得报酬,并可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总之,了解这些法律规定,能帮助劳动者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劳动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