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板欠十万块钱不给该怎么办?

我给老板干活,辛苦工作之后老板却欠我十万块钱一直不给。我现在特别着急,这笔钱对我来说很重要,关乎到我的生活还有一些重要支出。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通过什么办法能把这十万块钱要回来呢,有哪些有效的途径和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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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老板欠十万块钱不给,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首先是协商解决。这是较为简便的方法,您可以尝试和老板直接沟通,心平气和地说明情况,要求他按照约定还钱。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好聊天记录等证据,以备后续可能的需要。 若协商不成,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法律规定,有权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债权人;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权人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如果老板在规定期限内对支付令没有提出异议,支付令就会生效,您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来拿到欠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督促程序相关内容。 还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在去法院诉讼之前,务必要做好充分的证据收集工作,比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能证明借款事实和金额的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递交诉状,案件受理费用在一万人民币以下的情况下,收取五十元的费用。只要被告方具有准确的住址和便捷的联系方式,人民法院便会予以立案受理。法院受理后,会以公告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若是公告期时间到了,债务人没有应诉,法院会对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审理后作缺席审判。缺席审判后,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或财产进行清偿。《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如果这十万块钱属于工资性质,您还可以前往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般称为劳动管理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直接向相关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仲裁费用约为人民币200至300元不等,若最终裁决结果对您有利,则所有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若对于仲裁结果仍感不满,您有权在收到仲裁文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您不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全额支付所欠薪资,同时还可以额外请求支付相当于所欠薪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缺席审判:指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进行的审判。在此情况下,法院仍可就到庭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审查证据、听取意见,并作出判决。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乱,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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