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院赔偿金是怎么算出来的?

我之前在医院看病,结果医院出现了医疗事故,给我身体造成了伤害。现在涉及到赔偿金的问题,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算。我想了解下医院赔偿金具体是依据什么算出来的,有哪些项目和计算方法,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医院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院赔偿金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医疗事故导致的赔偿,在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医疗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例如,因为医疗事故导致患者需要额外的手术和药物治疗,这些费用都可以算入医疗费赔偿中。 误工费方面,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比如,患者是一名公司职员,因为医疗事故住院耽误工作,公司扣发了相应工资,这部分扣发的工资就是误工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陪护费则根据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造成患者残疾,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若患者不幸死亡,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除了医疗事故,在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中,如果医院存在违约行为,赔偿则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违约责任的赔偿主要是补偿因医院违约给患者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患者多支付的医疗费用,间接损失如因就医时间延长导致的误工损失等。总之,医院赔偿金的计算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