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提离婚时房子会怎么判?

我是女方,现在打算提出离婚,但我们有一套房子,不知道在法律上这套房子会怎么判。房子是婚后买的,我们一起出了首付,之后也是一起还贷款,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如何分割这套房子。
展开 view-more
  • #离婚房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房子的判决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会根据多种因素来综合判定。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婚后购买的房子,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付首付,并且共同偿还贷款,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能够就房子的分割达成一致协议,那么法院会尊重双方的意愿。但如果协议不成,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来判决:一是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包括首付的出资比例、婚后还贷的情况等;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比如如果有子女且子女跟随女方生活,女方可能会在房屋分割上得到一定的倾斜;三是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比如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法院也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总之,女方提离婚时房子的判决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