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法》第399条是如何规定的?

我对《刑法》第399条的内容不太清楚,想知道这条法律具体讲了些什么,涉及哪些违法行为和对应的处罚,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让我明白。
展开 view-more
  • #刑法399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刑法》第399条主要规定了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几种渎职犯罪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该条法律的各款规定。 第一款规定的是徇私枉法罪。通俗来讲,就是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出于私人利益、感情等不正当原因,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根据《刑法》规定,犯徇私枉法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款规定了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构成此罪。这里强调的是在民事和行政审判领域,司法工作人员的枉法裁判行为,并且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会入罪。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款规定了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则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滥用职权,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这两个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的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于司法工作人员受贿又渎职行为的处理原则,避免了重复处罚,遵循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