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减刑的幅度是如何规定的?

我家里有人在服刑,听说表现好可以减刑。但我们不太清楚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比如减多少时间是怎么确定的,是根据什么标准来定减刑幅度的,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减刑幅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同刑罚的减刑幅度规定。 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五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 在司法实践中,减刑的幅度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的犯罪性质、情节、原判刑罚以及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等因素。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依法裁定减刑的幅度。所以,具体的减刑幅度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