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是怎么算出来的?


拆迁补偿的计算方式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下面我们从几个主要方面来详细讲解。 首先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简单来说,就是会找专业的评估机构,参考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来评估你家房子的价值。比如说,如果周边同类型的房子每平米市场价格是 8000 元,你家房子面积是 100 平米,那么仅房屋价值这部分的补偿可能就接近 80 万元。 其次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搬迁费一般是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者当地规定的标准来计算,比如搬家需要请搬家公司,产生的费用就可能包含在搬迁费里。临时安置费则是在你过渡期间给予的费用,如果征收方没有提供周转用房,就会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你发放费用,让你能在外面租房居住。 最后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如果你家的房子是用于经营的,比如是开商店的,因为拆迁导致商店无法正常营业,那么就会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部分补偿通常会考虑你商店之前的盈利情况、停业的时间等因素。比如,你家商店每月平均盈利 5000 元,预计停业 6 个月,那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可能就是 3 万元左右,但具体还是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来确定。总之,拆迁补偿的计算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并且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来保障其合理性和公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