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拒绝执行罪构成的要件是什么?

我想了解一下,要是涉及到拒绝执行罪,它到底是由哪些条件构成的呢?我不太懂法律术语,希望能有个通俗易懂的解释,我担心自己或者身边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能会触犯这个罪,所以想知道具体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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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执行罪,也就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它指的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构成要件。 首先是主体要件。这个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一般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实施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对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其次是主观要件。犯罪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也就是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如果确实是因为不懂法律,或者是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而没有执行,那就不构成此罪。 再者是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判决和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以及负有执行责任的机关、单位,都必须坚持执行。 最后是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里的“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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