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帮信罪具体是怎么判的?
我身边有人好像涉及到帮信罪了,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成都一般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比如具体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有没有一些特殊情况会影响判决结果,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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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在成都,帮信罪的判决主要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对于构成帮信罪的个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是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若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而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常见的情形包括: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以上的;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以上的;违法所得一万以上的;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5张(个)以上的;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20张以上的;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判决结果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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