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多大父母就不再是监护人了?
我家孩子现在正在长大,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孩子到多大岁数,我就不用再作为他的监护人了呢?我想提前知道这个时间点,也好做一些相应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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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监护人则是承担监护职责的人。 通常情况下,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而关于孩子多大父母就不是监护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同时,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也就是说,一般而言,当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时,父母就不再是其法定监护人。因为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需要监护人进行监督和保护。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后,因精神疾病等原因,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父母仍然可能需要继续担任监护人。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所以在这种特殊情形下,父母在孩子成年后还是有可能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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