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孩子多大时,我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不再履行抚养义务?

我家孩子现在还小,我一直承担着抚养他的责任。但我也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孩子长到多大我就不用再履行抚养义务了呢?我担心自己一直搞不清楚这个时间点,想提前有个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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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抚养义务,简单来说,就是父母对子女在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进行照顾和提供必要物质条件的责任。在我国,一般情况下,当子女成年时,父母可以不再履行抚养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里明确指出了父母抚养义务的对象是未成年子女。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所以从法律规定的年龄界限来看,子女年满十八周岁,父母原则上就可以不再承担抚养义务。 不过,现实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即便子女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但如果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可能需要继续履行抚养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也就是说,如果成年子女存在上述这些情形,父母还是要为其提供必要的抚养支持,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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