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扶养义务的年龄是多少岁?
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承担扶养义务是从多少岁开始,到多少岁结束。我家里有点扶养方面的矛盾,涉及到年龄界限问题,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希望能了解清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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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扶养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扶养涵盖了长辈对晚辈的抚养、平辈之间的扶养以及晚辈对长辈的赡养;狭义的扶养则仅指平辈之间的扶养。下面分别来分析法定扶养义务在不同情况下的年龄规定。
首先是长辈对晚辈的抚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里明确指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一般情况下,未成年是指未满18周岁。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同样有抚养义务,比如因残疾、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其次是平辈之间的扶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这里兄、姐承担扶养义务针对的是未成年弟、妹;而弟、妹承担扶养义务没有明确年龄限制,但前提是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
最后是晚辈对长辈的赡养。《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 费的权利。通常来说,成年是指年满18周岁,当子女成年且有经济能力时,对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义务。不过,对于赡养义务开始的具体年龄,法律没有明确统一规定,主要依据父母是否出现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等情形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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