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超生社会抚养费是如何收取的?
我生活在衡阳,不小心超生了一个孩子。现在很担心社会抚养费的问题,不知道在衡阳对于超生情况,社会抚养费是按照什么标准和方式来收取的,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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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在衡阳,关于超生社会抚养费的收取,主要依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以及《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则对具体征收情形和倍数作出了规定。一般来说,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这里的总收入,如果是农村居民的,是指其实际纯收入;如果是城镇居民的,是指其实际可支配收入;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等人员的收入,按照税务、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入计征。 此外,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具体到衡阳当地,相关部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对超生家庭征收社会抚养费。如果你存在超生情况,建议及时与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征收金额和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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