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费租金是怎么补偿的?
我家房子被征收了,现在在外面租房子住,听说有安置费租金补偿,但是不太清楚这个补偿是怎么算的。想知道安置费租金补偿有没有什么标准,是按照什么来计算的,具体能补偿多少,希望懂的人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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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费租金补偿,通常是在房屋征收等情况下,为了保障被征收人在过渡期间有合适的居住场所而给予的经济补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概念和补偿的依据及方式。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该条例第二十二条也指出,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在补偿的标准方面,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来说,安置费租金补偿标准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等因素来确定。有些地方是按照被征收房屋的面积来计算,比如每平方米每月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偿;也有些地方是根据当地同类地段、同类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来确定具体的补偿金额。 如果被征收人自行安排住处,房屋征收部门会支付临时安置费;若房屋征收部门提供了周转用房,在周转用房使用期间,就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费。当由于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时,对于自行安排住处的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要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费;对于提供周转用房的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则要自逾期之月起支付临时安置费。 所以,您可以先查看当地政府针对房屋征收补偿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里面会有关于安置费租金补偿的详细标准和计算方式。要是对补偿有疑问或者觉得不合理,您可以与房屋征收部门进行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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