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是如何判罪的?


性骚扰在我国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但如果性骚扰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可能会触犯多个不同的罪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首先是强制猥亵、侮辱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猥亵”指的是除奸淫以外的,以满足自己性欲或者挑逗他人引起性欲的有伤风化的淫秽行为。比如,违背他人意愿,强行对他人进行搂抱、抚摸等行为。“侮辱”则通常表现为使用下流的语言或者动作损害他人名誉、人格尊严等。 其次是侮辱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此罪要求行为具有公然性,也就是在众多人面前或者使不特定人能够知晓的情况下进行侮辱行为。如果性骚扰是以公然侮辱他人的方式进行,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能构成侮辱罪。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是指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者侮辱行为的手段恶劣、影响范围广等。 另外,如果性骚扰行为中存在故意传播淫秽物品等行为,还可能触犯传播淫秽物品罪。依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性骚扰场景中,如果行为人通过发送淫秽视频、图片等方式对他人进行骚扰,就可能涉嫌此罪。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性骚扰行为都会构成犯罪。如果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也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