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骗老婆买房然后离婚会怎么判?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法院可能的判决。首先,关于“骗离婚”这个行为本身,在法律上并没有“骗离婚”这样一个明确的概念。离婚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只要夫妻双方是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领取了离婚证,或者经法院判决、调解离婚,那么离婚的效力就是受法律承认的。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也就是说,一旦完成了法定的离婚程序,婚姻关系就合法解除了。 接下来看财产方面。如果在离婚时,双方已经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了协议,并且该协议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一般会按照协议来执行。但如果能证明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等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如果能有证据证明男方在离婚时存在欺骗行为,影响了财产分割协议的公平性,那么女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对于以买房为目的的离婚,如果涉及到购买的房产,要根据房产的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来确定其归属。如果房产是在离婚后购买,且登记在男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女方有出资,并且能证明出资的性质是基于共同购房的意愿,那么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返还出资款或者按照出资比例分割房产增值部分。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已经确定了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支付方式等,一般会按照约定执行。但如果出现了新的情况,比如抚养方的抚养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不利于子女成长等,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