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隐匿工资收入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正在办离婚,最近发现他偷偷藏了一部分工资收入没拿出来分。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像他这种离婚时隐匿工资收入的情况,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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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过程中,如果一方隐匿工资收入,这其实是一种侵犯另一方财产权益的行为。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在婚姻期间,双方的工资收入是两个人共有的,而不是某一方单独拥有。 当一方隐匿工资收入时,这种行为违背了夫妻之间应该相互忠诚、在处理财产时应遵循公平原则的要求。在法律上,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也就是说,如果法院查明一方确实存在隐匿工资收入的情况,那么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隐匿财产的一方可能会少分财产,甚至有可能不分财产。 不过,要让法院认定对方隐匿工资收入,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比如银行流水、工资条等能够证明对方实际工资收入情况的材料。所以,如果发现对方有隐匿工资收入的嫌疑,一定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离婚诉讼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离婚后,如果另一方发现有上述隐匿财产行为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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