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离婚有案底孩子会怎么判?
我打算和男方离婚,可男方有案底。我特别担心这个情况会影响孩子的抚养权判决,我想知道法院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会依据什么来判孩子的归属,是男方有案底就一定不会把孩子判给他吗,还是有其他的考量因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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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核心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男方有案底这一情况,法院确实会纳入考量,但并非唯一的决定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通常会判给女方,因为这个阶段孩子对母亲的依赖度较高,母亲的照顾一般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男方有案底在这种情况下影响相对较小。 当孩子已满两周岁时,法院会全面综合各种因素。男方有案底,要区分案底的性质。如果是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留下的案底,且男方平时能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良好的教育条件等,那么也不一定就会失去抚养权。但要是案底涉及暴力犯罪、虐待儿童等严重行为,法院通常会认为男方可能对孩子的安全和成长带来不利影响,从而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而当孩子已满八周岁,法院会着重听取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愿意跟随有案底的男方生活,并且法院经过评估认为跟随男方生活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也可能会尊重孩子的意愿。所以,男方有案底并不绝对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要结合多方面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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