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社保补缴政策是怎样的?
我之前社保断缴了几个月,现在想补缴,不知道最新的社保补缴政策是怎样规定的。我不太清楚补缴的条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以及具体的办理流程等方面的内容,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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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的行为。 从补缴条件来看,一般来说,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人事)关系期间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可补缴应缴未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比如企业因各种原因漏缴了员工某个月的社保,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进行补缴。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各地规定有所不同,有些地区规定本市户籍人员在年满60周岁前曾与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可以补缴。这主要是为了保障一些之前没有及时参保或者缴费中断人员的权益。 关于办理材料,以单位补缴为例,通常需要提供补缴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和工资情况的材料。如果是个人补缴,可能需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具体材料要求各地会有差异。 办理流程上,单位补缴时,先由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单位按规定进行缴费。个人补缴则一般是本人携带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经审核后缴费。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这些规定为社保补缴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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