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打赢官司后是怎么抽成的?
我有个官司准备请律师,听说打赢官司律师会抽成。但我不知道具体是怎么抽成的,是固定比例,还是根据案件类型不同有不同的抽成方式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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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打赢官司后的抽成通常涉及到风险代理收费的问题。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规定,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也就是说,在符合规定的案件中,律师和当事人可以协商抽成比例,但这个比例不能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具体的抽成比例会受到案件的复杂程度、可能面临的风险大小、律师的知名度和经验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般来说,案件越复杂、风险越高,律师的抽成比例可能会相对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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