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卖出在用车如何交税?
我经营着一家物流公司,现在有一辆在用车打算卖掉。但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交税,也不清楚要交哪些税、税率是多少以及具体的交税流程。希望懂行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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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卖出在用车涉及的交税问题,我们来逐步分析。首先,物流公司卖车主要涉及增值税,这是对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如果物流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用车,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若该车辆购进时已经抵扣过进项税额,那么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目前适用税率通常为13%。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如果购进时未抵扣进项税额,比如是2013年8月1日前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可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这一规定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若物流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除了增值税,还可能涉及到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它们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税率分为7%(市区)、5%(县城、镇)和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率一般为2%。在交税流程方面,一般需要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相应税款。同时,要准备好相关的销售合同、发票等资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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