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后多久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想了解下从受伤那一刻开始,要过多久才能够去申请认定工伤呢?我担心错过了合适的时间就不能认定了,也不清楚这里面的时间规定到底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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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时间在不同主体申请的情况下有不同规定。 首先,从用人单位角度来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其次,对于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相当于给了职工一方一个补充的申请期限保障。 最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对于材料完整的,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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