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又是如何执行的?

我想了解一下剥夺政治权利的具体情况。因为听说有犯罪的人会被剥夺政治权利,我不太清楚这个期限是怎么定的,以及实际中是如何执行的。比如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期限,在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有哪些限制等,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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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期限规定和执行方式。 首先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规定,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主刑是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接着说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在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不得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得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不得担任国家机关职务;不得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犯罪分子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协助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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