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多久过时效?
我之前遭遇了诈骗,当时因为一些原因没去报警。现在过了一段时间了,我想知道从诈骗发生到现在多久算过了时效,过了时效是不是就不能追究对方责任了?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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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所谓的时效一般指的是追诉时效,它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如果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也就是说,如果诈骗数额较大,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时效是五年;若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年;要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追诉时效是二十年。不过要注意,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另外,在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