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殴打他人会被判多久?
我和人起了冲突,没控制住情绪,多次动手打了对方。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多次殴打的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判,想了解一下大概会被判多长时间,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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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殴打他人在法律上的量刑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白,如果多次殴打他人但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时,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这些情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而当多次殴打他人的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构成犯罪时,通常涉及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重伤、轻伤等情况,需要经过专业的司法鉴定来确定。在司法实践中,多次殴打他人这一情节往往会被认定为主观恶性较大,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起因、手段、后果等多方面因素,可能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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