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受理后答复的期限是多久?
我之前去派出所报了个案,但是到现在都没收到他们的答复。我不太清楚派出所受理案件后,到底应该在多长时间内给我答复,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好让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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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受理答复期限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对于治安案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派出所应在三十天内对治安案件受理情况给予答复,如果案件复杂,经过上级批准后可以再延长三十天。例如张三报案称自己被他人殴打致轻微伤,这属于治安案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派出所要在三十天内就案件处理情况给予张三答复。 对于刑事案件,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也就是说,如果是刑事案件报案,派出所受理后若决定不立案,要在三天内通知报案人。比如李四报案称自己遭遇诈骗,派出所受理后经审查如果认为不构成犯罪,决定不予立案,就需要在三天内把结果告知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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