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冷静期多久结束?
我在广州,和伴侣打算离婚,听说现在有离婚冷静期,不太清楚这个冷静期要多久才能结束,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时长规定,好安排后续的离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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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一段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的时长是固定的30天。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计算,30天冷静期结束。不过,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还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这30天内没有去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在广州,离婚冷静期是30天结束,但整个离婚登记流程从申请到拿到离婚证,最长可能会有60天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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