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事故的追责期限具体是多久呢?

我亲戚在工作时受伤了,单位一直拖着不给说法。我们想知道到底在多长时间内可以去追究责任,是从受伤那天开始算吗?还有不同主体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不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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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的追责期限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是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单位要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其次是职工一方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另外,关于工伤案件的诉讼期限。所谓“诉讼期限”,是指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利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的时间。依照法律规定工伤发生后应当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工伤,且这一年的期限无法中断、中止。而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是可以中断、中止的,只要期间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期限就会中断并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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